1、水果财务做账需要设置多种账簿,包括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进销存明细账、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收入和费用明细账等。
2、水果店的会计工作主要围绕成本、营业额和利润展开。具体来说,每天需要记录进货成本,包括各种水果的进货单价。接着,记录客户的购买情况,比如客户买了多少水果以及支付了多少钱。在每天营业结束后,需要进行一次结算,核算当天的盈利情况。首先,为了准确掌握成本,会计需要详细记录每天的进货情况。
3、水果批发企业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在进货时,企业需要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销售时,企业出库商品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结转仅针对已售出的商品,未售出的库存商品仍然保留在库存中。
4、首先,对于收到的现金销售款,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账。具体步骤如下:收到的销售水果款时,会计分录应为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接着,这些现金需要及时存入开户银行,这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解答】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现金/银行存款。
所以,对方公司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时,根据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1、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作为入账价值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按照支付的总价减除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入农产品采购成本。
3、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怎么算?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工具/原料 税 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方法/步骤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也是全额计入成本,不能进项抵扣。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只有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农产品是免税的。分两种情况。
农产品应计入存货科目。详细解释如下:农产品是企业存货的一部分,当企业购买或生产农产品时,应当将其计入存货科目。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为了销售或生产而持有的各种物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等。因此,农产品作为企业可能用于生产、销售的物品,应当被归类为存货。
农产品在会计科目中一般被归为存货或原材料科目。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加工或销售的企业来说,农产品通常会被记录在存货科目下,以反映其库存状况。而对于农业生产企业而言,农产品则更多地被归类为原材料,以体现其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基础投入。
购进农产品应该记入存货科目。详细解释如下:购进农产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一般会进行库存商品的增加,因此需要将购进的农产品记入存货科目。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或生产而持有的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等,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等。
农产品入存货科目。农产品是企业存货的一部分,在会计中应当被记录为存货科目下的子项。具体分析如下:农产品的性质 农产品是指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的初级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等。这些产品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采购的原材料,用于进一步加工或销售。
农产品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其种植需要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农产品”科目核算。其销售与一般销售相似,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处理。
农产品在企业的财务记账中,通常会被归类为特定的采购科目。在农业企业或相关加工企业中,农产品是企业主要的原材料来源,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农产品会被记录在农产品采购或原材料采购等科目下。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在做账的时候是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进行核算,等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做账务处理是根据实际情况做账,分离期初库存原材料、库存商品所含进项税额是通过应交税费的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是当月购进农产品是借记原材料,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应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购买价款*扣除率(9%)。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农产品的账务处理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原材料,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但是注意带税率的普票不可以。
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扣除规定是: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可以按买价的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收到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其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按收购凭证的91%入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收购凭证的9%扣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在会计领域,农产品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各种产品。这些产品既包括直接从农田中产出的作物和畜牧产品,如谷物、蔬菜、水果、肉类等,也包括经过初步加工的农产品,如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对于农业生产经济组织的经营和盈利有着重要意义,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产品是指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的初级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等。这些产品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采购的原材料,用于进一步加工或销售。因此,在会计上,农产品应当作为存货进行管理和核算。
农产品在会计科目中一般被归为存货或原材料科目。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加工或销售的企业来说,农产品通常会被记录在存货科目下,以反映其库存状况。而对于农业生产企业而言,农产品则更多地被归类为原材料,以体现其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基础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