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要的说下吧 惠农政策: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1: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2: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
2、法律分析:惠农政策对农民的好处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是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第一条 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3、惠民惠农补贴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补贴资金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补贴资金如何发放?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按规定集中、统阳光发放到受益群众指定的银行卡中。
4、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1、为了推动农业机械化的进步和发展,加强农业机械的管理,保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此条例。本条例所指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初级加工等相关农业活动的机械与设备。
2、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集约经营的有效结合,鼓励和扶持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培育和发展农业机械大户、农业机械专业服务组织。政府旨在开拓和规范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和作业等服务市场,推进农业机械服务社会化,以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集约化经营。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及其农业机械科研生产、推广使用、销售维修、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免除学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期间,享受三年免费学费。生活费资助:就读中专的学生,除进行顶岗实习外,可获得国家两年共计4000元的生活费资助。特困生补助:特困生凭相关证明,经学校评审,每年可获得600元的补助。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三年学费。就读中专的学生除顶岗实习外可得到国家两年共计4000元生活费资助。特困生持有关证明,经学校评审可获得特困生补助600元/年。
年至1984年改为“泸西县农机管理培训站”,除承担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外,还行驶县农机局撤销后对区、乡、村的农机行政管理职能。1990年3月改为“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负责农机驾驶、操作技术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