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
2、销售自产加工后农产品是否免税,关键看加工后产品是否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如果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为:根据自产农产品原市场售价/(1+13%)*13%计算出进项税进行抵扣,并按加工产品售价的13%缴纳销项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4、销售农产品的税率取决于具体的销售环节和农产品的种类。在我国,农产品的销售涉及多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而具体的税率则根据税法规定以及农产品的分类而定。农产品销售涉及的税种 增值税:对于农产品的销售,一般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6、法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
利用当地丰富的玉米棒皮、桑柳条等自然资源,组织剩余劳力,编织门帘、坐垫、床垫、茶盘等手工艺品、小生活用品,是国内外市场的抢手货,能够小本换大利。手工加工 农村老人和妇女农闲时家庭加工式生产项目可就地取材加工制作花篮、玉米皮坐垫、椅垫、麦秆帽子,也可制作鞋垫、布老虎、布鞋等工艺品。
小磨香油加工 用小磨加工的香油、香油皮,具有色泽好、香味佳的特点,倍受城乡居民的青睐。开设香油加小加工,是个本小利大的好项目,经营得好,每月能收入几百至数千元。
辣椒加工:针对爱吃辣的人群,加工辣椒酱、辣椒油、泡椒等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网络小礼品:借助互联网和手机智能平台,根据顾客需求定制小礼品。无需囤货、进货、发货,投资小、门槛低、回报大,是当下热门的行业。
农村创业好项目:手工制品加工 手工制品农闲时可组织老人、妇女,加工制作花篮、玉米皮坐垫、麦秸帽子、剪纸、做鞋垫、缝布老虎、做布鞋等工艺品,产品虽小,其赚头却不小。 农村创业好项目:送肥到田 如今正在大力提倡生态、无公害种植,因此,将城里大量的人粪尿送到农村田间,必将大受农民欢迎。
1、自产农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对于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也可能享受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政策。此外,农产品销售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改进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也可能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农业补贴包括以下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绿色发展补贴;养殖补贴、肉牛扩群补贴。
国家对农村有多种补贴。农业补贴 农村补贴的首要内容就是农业补贴。这类补贴主要用于激励农民开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种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中粮食种植补贴主要是对粮食作物种植进行补贴,以促进粮食生产和保障农民的收入稳定。
农业四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申请农业补贴的方法农业项目补贴众多。首先,申请企业先向县农业相关部门申请,再由县市省逐级往上,最后由省农业厅核实。经审核通过后盖章,再报送到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此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我们总体考虑是征税率下调,退税率、扣除率均应同步下调,这样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减少税收风险。因此将其扣除率也同步下调一个点,确定为12%。
这个加计扣除的政策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后依旧适用。对于外购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的,可以继续加计扣除2%。因此,在农产品计算抵扣税率10%的情况下,有了这个12%的扣除率。即: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生产高税率商品则扣除率为10%,如果用于普通加工或者直接销售则适用9%的扣除率。而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并不能确定最终的用途,所以在当月抵扣进项时按照9%的扣除率,如果未来这批材料用于生产13%的货物再抵扣1%。
另外,企业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扣除率为10%。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具体政策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税率调整前相比,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加计扣除的力度是一样的,只是在10%的基础上加计2个百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调整为9%。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农产品加计扣除1%的计算方法如下:需要确定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即销售农产品所得的金额。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等主要粮食和油料作物,以及鸡蛋、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禽产品。将销售收入乘以1%(即0.01),得出加计扣除的金额。
3、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及9%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权价×扣除率。
4、发票选择至关重要,只有自产自销的3%专用发票中的农产品部分可以加计扣除,其他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发票则需按照规定税率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加计扣除仅限于领用环节,并且要求区分用于13%税率货物的加工与其他业务的农产品,否则无法享受加计政策。
5、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自开收购发票,按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加计扣除1%部分的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相应行。综上所述,农产品加计扣除是增值税中一项重要政策,旨在降低农业企业税负,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效率。